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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此清明节来临之际,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结合我院校历,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将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21年4月3日(星期六)至4月5日(星期一)共计3天,4月6日(星期二)正常上班。
二、具体要求
(一)放假前,各部门要进行一次部门安全大检查,要对教职工、学生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学工处要做好在校学生的人数统计;公寓做好在校学生住宿管理。
(二)放假期间,餐厅要做好在校学生用餐及相关保障事项的工作安排;供应保障科做好放假期间水、电、暖等安全保障工作;安全管理科加强节日安全管理,每日检查校园各场所、消防设施、设备、防疫等情况,并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落实校门管控措施,保证后勤保障工作安全、到位。
(三)教务处会同各系、学工处加强与学生的紧密联系,及时掌握清明假期学生的生活、学习、心理、身体健康以及防疫情况。
(四)各部门、各系部按照“离校要请假”、“行踪可追溯”、“非必要不聚集”、“返校要销假”的原则,掌握教职工以及学生离校情况,提醒各位教职工和全体学生继续保持高度警觉,思想不麻痹、防疫不懈怠、防护不放松,认真做好自身防疫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一定要佩戴口罩,让我们共同守住疫情防控成果。
(五)行政值班人员、保卫值班员、供应保障科等按照值班职责要求对学院各区域、场所、特别是重点部位做好全面巡查检查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排除隐患,确保校园安全。
(六)为保障清明假期各项工作及时对接,全体教职员工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外出人员离开呼市要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到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或学院办公室登记备案。
特此通知
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