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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管理系关于2011级学生专业实习的管理规定
2011级同学们:
本学期大家在校课程学习结束后,将开始第三学年的专业实习。专业实习是我系各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同学们理论联系实际,提高专业工作能力不可缺少的教学环节,是保证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必要措施。为此,我系要求每一位同学都要充分认识专业实习的重要意义,提高思想认识,以积极认真的态度对待专业实习。为确保高质量地完成专业实习任务,现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认真阅读实习手册,按要求和规定进行专业实习,完成实习日志和实习报告,为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做好充分准备。要求每月最后一周将实习日志交指导教师或辅导员,以便学院随时掌握、了解每位学生的实习状况并记载学生实习成绩。
二、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实习单位领导的指挥和安排;严格按照工作规程办事,坚守工作岗位,爱护仪器设备;以高度的责任感完成各项实习工作。
三、增强安全实习意识,按规定要求穿戴工作服和劳动保护用品,根据实习工作特点学习必要的安全知识,掌握安全防范措施,确保自身安全。
四、讲文明、讲礼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虚心学习,吃苦耐劳,增强团队意识和集体荣誉感,展示新时期大学生的良好精神风貌。注重了解实习所在地和实习单位的习俗、民族习惯,自觉维护民族团结,避免引起矛盾纠纷。
五、为引导学生健康成长,顶岗实习期间要求同学们积极配合学院、系里做好第三学年的下列工作:1、综合测评的评比;2、院奖学金的评比;3、国家奖助学金评比;4、院级三好,优干,优秀团员,优秀毕业生的评比;5、自治区级三好,优干,优秀毕业生评比;6、中共党员的推荐和中共党员的转正等项工作。
六、要求同学们2013年9月开学时把学费交清,注册学籍,以便顺利办理毕业生登记、核对信息等相关事宜。
请同学们本人到学院交学费,或者通过银行按时交纳学费。
学院的财务帐号和联系电话如下。
收款人: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 开户行:农业银行呼和浩特东风路支行
帐户:495101040002584 财务处电话:0471-4186643
通过银行交纳学费的学生需将交款凭证传真给学院,并电话通知相关人员。学院传真号:0471-2315168。
拖欠学费者,不予安排考试(包括补考及大补考),不予办理毕业证。
七、学院教务处于2013年10月中旬组织2010级各专业学生补考,2012——2013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不及格者届时回校统一参加补考。
八、2014年3月,所有学生进行毕业生信息采集,需要参加大补考的部分学生回校参加大补考。
九、2013年12月,我系布置学生毕业设计、毕业论文选题,确定各专业学生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指导老师,进行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指导工作。
十、2014年5月初,要求2011级学生交回“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实习报告”“实习日志”“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就业协议书”等材料。上述材料学生本人来学院交辅导员,也可以采用邮寄方式寄给辅导员。
十一、2014年6月,2011级学生回校领取“毕业生高等登记表”,7月回校领取毕业证。
十二、请2011级学生通过电话、QQ短信、网上留言等方式与我系老师、辅导员保持经常联系,如遇到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时沟通,通过本系老师、辅导员以及学院职能部门寻求妥善的解决方法。如果个人信息有变化,请及时通知老师,以确保学院与学生的联系畅通。系主任辅导员老师将定期到学生实习比较集中的单位进行走访。
管理系电话 | 5101139 |
系主任 | 13384712128 |
王宏老师 | 14747370551 |
王亚杰老师 | 13674848263 |
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管理系
201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