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2019-2020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10-30 16:53 829 浏览

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2019-2020学年度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贯彻《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遵循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依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由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编制。

本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信息公开问题受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措施等事项。本年度报告可以在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imtvc.cn)信息公开栏目下查看阅读或下载。本年度报告所列示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9月1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止。如对此年度报告有任何异议,请与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办公室联系。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机场高速路44号,邮编:010011,联系电话:0471-2315168;传真:0471-2315168.

一、概述

自2010年起,我院成立了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办法》,落实了内部工作机制,明确了部门工作任务和责任。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加以部署,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学院的重要议事日程加以实施加强研究部署,规范操作流程,纳入绩效考核,建立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了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协调、分管领导检查督查、学院办公室牵头推进的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体制

2019-2020学年度,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的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职业教育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加强党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坚持“依法治校、特色兴校、质量立校、品牌强校”的发展战略,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谋发展”的办学理念,坚持“公开、公正、便利”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法律法规以及政策制度,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动高等职业教育的标准化、数字化、信息化建设,不断强化办学主体的责任担当。充分利用现有信息、管理、保障资源,合理开发应用与当前信息化平台,服务和保障教育教学、服务管理、安全保障等工作。以信息公开为手段,以满足广大师生、家长、社会公众信息需求为目的,以提高管理效能为侧重点,不断发挥信息公开在办学的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的作用。

(一)畅通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渠道

1. 发挥学院办公自动化信息化的信息载体作用

学院致力于办公自动化信息化建设,自2019年9月起,办公常态化工作启用了“钉钉办公系统”,该办公系统已成为学院行政管理的有效途径,是数字化校园的基本信息系统,在信息公开中发挥重要作用,学院党总支、团委、学院各项管理保障服务性的工作均可通过系统发布部署、批示、任务分解、执行、监督、反馈等程序完成,教职工的意见也可以通过平台及时反映。

2. 开设信息公开专题网页及时公开信息

学院官方网站的主页开设了“信息公开”专题网页,信息公开专题网页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信息、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招考信息、收费信息、人事信息、教学管理信息、学生管理信息等。通过该网页的链接,社会公众可以对学院信息公开的制度以及相关内容进行了解和查询下载。

3 开通“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官方微信—nmgkjxy”。在学院官方网站、招生简章等显著位置发布“微信”二维码标识,提醒学院教职工、学生以及社会各界关注,并实时发布公开信息。

4. 利用现有校园媒体,创新信息公开方式

除通过官方网站开辟信息公开专题网页、官方微信外,学院利用广播、公示栏、LED屏、院长信箱、电话、传真、宣传栏、展板、官方QQ群、系部班级微信群与信息公开工作相结合,多渠道、多途径、多方位、全时段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二)逐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体制机制制度。

1. 学院重新确定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的组成人员并全面指导统筹协调监督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为学院办公室,负责学院信息公开的常务性工作。

2. 信息公开工作已形成了党总支书记、院长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总负责、分管领导负领导责任、系部和部门负责人负管理责任的信息公开责任制。

3. 经过多年的信息公开工作,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不定期组织召开自查评估机制,对学院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实效性、及时性进行阶段性研判评估,特别针对保密性信息各舆情信息管控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建议,对重大事项或难以把握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方可实施公开。与此同时,学院还完善了信息更新制度、信息备案制度、信息反馈制度、信息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三)强化重要事项的信息公开工作

1. 招生信息公开的情况与特色做法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我院始终坚持“阳光工程”,积极与教育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构建信息公开平台,加强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招生工作信息的组织领导、发布、审查、审定和信息反馈机制,切实做到“公开、公正、便利”。在过去的学年度里,学院严格按照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单独招生考试、对口升学考试、普通高考的有关政策制度,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招生专刊》上将我院的招生章程、招生政策 、招生额度、招生专业、学费标准、录取排名、录取分数等招生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地以发布、公告、公示、通知等有效手段向社会公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政策制度,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和修订了《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并将其作为我院招生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在此基础上,我院在总结以往招生工作的基础上细化招生工作方案,优化招生工作流程,初步构建起招生管理的内部规范制度体系,力求从制度约束上规范招生行为,塞查招生工作漏洞,加强招生风险管控。

我院依照《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实施意见》《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填报办法》实时更新招生录取进程,及时在网上解答考生答疑解惑。录取工作也做到了信息及时公开。

2. 财务信息公开情况和特色做法

学院制定了《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民办教育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拨付我院的民办教育专项资金实行预算决算制度,每年年初向主管部门报送年度预算决算报告。

对学生的各项收费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教育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放开民办教育机构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5﹞1410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8﹞2号)等政策规定,收费项目与标准均在《入学须知》和学院公示栏上予以列示公示。

3.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公开情况和特色做法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出现以来,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的领导下,利用学院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学院办公系统、QQ群、工作群等渠道全方位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指示、批示精神制定了一系列制度方案预案,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19次,及时向全体师生发布疫情防控信息,通过学院网站、办公平台、系部班级微信群及时转发教育部、教育厅、学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向每一位在校生发出了《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致全体学生的一封信》,利用线上教学平台开展线上教学多措并举保障了“停课不停学,教学不断线”工作目标的完成,同时保证了疫情防控信息的公开透明,为全面复课提供支持。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9—2020学年度,学院按照《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办法》,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学院信息,通过学院网站主页公开信息166条,信息栏公告39条,LED屏幕53条,校园钉钉群213条,微信253条。公开的内容包括:学院概况、党务工作、规章制度、学生管理、招生就业、疫情防控管理制度信息、师资建设、教学管理、安全管控等信息。此外学院通过职能部门及系部网站向社会公众与院内师生公开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的情况

学院已在《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办法》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2019—2020学年度,我院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四、对公开信息的评议情况

我院重视通过多种途径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也要求院内师生参与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意见并结合学院实际及时改进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做法,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院内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对学院的信息公开工作表示满意。

五、受到举报的情况

社会公众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广泛认可,2019—2020学年度学院没有收到有关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情况

为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学院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信息公开培训工作,培训内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高校信息公开事项监测指标体系和监测技术等,确保了《条例》全面、正确、有效施行,以及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的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等法规制度,我院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以下问题:一是校园信息化与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机结合不同步,校园信息化、数字化建设相对滞后;二是部门信息公开意识有待提高,公开的范围和公开内容尚需拓展,公开的时效性还需持续加强。

(二)改进措施

本年度学院在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完善重点领域公开、拓展信息公开发布渠道、发挥信息服务作用等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面对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我院还应结合实际在以下方面采取改进措施:

1. 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各部门每周对重点工作的进行梳理,结合工作不断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涉及公众利益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和重要事项都要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围绕“两会”、教师节、新学期等重要时间节点,结合重大政策教育政策出台,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教育重要政策、进展成效、先进典型的发布解读力度,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2. 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入实施《高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督促高校按照《清单》要求公开各项信息,进一步完善制度,结合国家最新政策对清单进行更新。并及时督查学院招生和财务信息公开情况,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扩大公开范围,切实加强师生和社会对高校招生和财务工作的监督。

3. 主动为人民群众服务。针对依申请公开数量和难度逐渐加大等问题,进一步完善研判、督办、会商等机制,依法依规妥善答复。务。

4.推进公开信息化建设。定期对学院网站宣传图片、内容进行更新,整合优化网站栏目,完善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不断拓展微博、微信、校园钉钉工作群等新媒体发布渠道,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打造校园数字化服务平台。

下一步,学院将继续认真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的领导下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重要性认识,加大主动公开内容,着力提高透明度,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知情、参与和监督权利。完善工作机制,增强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建立信息公开工作督查考核和奖励机制。进一步完善清单内容,提高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广度深度。

                           

 

 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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